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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农的难点之一是这部分金融服务客户很少有完整的信用记录,金融机构很难完成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所以他们害怕也不愿意为他们提供信贷支持。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和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和结构极不匹配。同时,信用体系建设理念的缺失和基础设施的落后将在更大程度上阻碍金融供求的耦合。
为此,为完善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的采集系统、信用评级、信息发布和应用系统,进一步发现和提升小微企业和农户的信用价值,央行于2014年发布了《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确定了我国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此后,许多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国性会议都把重点放在了未来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上。
在此背景下,宁夏回族自治区有两个地区被选为试点地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和吴中市被确立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平台建设工作于2015年下半年完成,已运行两年半。为形成对央行总行信贷信息平台的良好补充,两个平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努力实现平台信息的实用性和安全性,尤其是对没有历史信贷数据的个人;同时,根据区域和客户的特点以及不断更新的需求,平台逐步调整,为“三农”和肖伟打开金融服务之门。
“三信”评估使信贷服务更加系统化
记者在走访信用之乡平罗县高庄乡时,遇到了前来镇政府办理信用用户备案管理的农民张学军。他告诉记者:“有了‘信用用户’作为‘担保’的评价,我就可以申请一笔两倍于以前的贷款,而且可以如数偿还。”利率也下降了2%左右,家里的小店可以开大一点。”
张学军信用用户评价是平罗县试行“三信”评价的一部分。基于地方金融服务基础薄弱、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和农村金融的特点,中国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在信用体系建设顺利开展的基础上,于2016年3月启动了对信用用户、信用村和信用镇的“三信”评估,以凝聚更多力量,形成更加科学系统的信用服务保障机制。据中国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副行长苗翔介绍,“三信”评估领导小组一般有5至7名成员,为确保评估及后续实施过程兼具财务和社会属性,小组成员由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评估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即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评估,评估后的结果将予以公布并备案管理,以确保公平。试点工作开始以来,“三封信”的评价标准逐步提高。
“平罗县本身的贫困发生率很低。目前,2%的比例主要是由于其他县的“插花移民”或整个村庄的搬迁。”苗香说。根据当地特殊的扶贫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对已建卡的贫困户进行单独评级工作——只考虑其基本情况、个人行为、信用观念以及是否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收入来源,同时减少对家庭收入和保险参与的审查,根据信用等级、贫困程度和贷款承受能力实行差别化的优惠待遇。
以实施办法为基础,评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试点效果初步显现。以平罗农村商业银行统计为例,截至2017年12月底,平罗农村商业银行新用户实际完成33,169户,占任务总数的74.08%;共发放贷款58.48亿元,其中涉农贷款40.83亿元,占比69.82%,比年初增加1.1亿元;2576户贫困家庭完成了2461户的评定,占总任务的95.54%。与2017年初相比,信用评级增加345户,增加3050万元,贷款覆盖率达到42.6%,惠及1046户建档贫困户。从长远来看,更重要的是“三信”评估工作增强了农民的信用意识,培育了新型农民,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根据需求优化系统建设
在吴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其担保机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小微企业的信用体系比较复杂,定性数据较多,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定量的评级方案。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吴中分行将前期工作重点放在了信息采集的筛选上,力求在进一步量化之前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框架。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吴中支行多次与当地金融机构沟通。中国人民银行吴忠支行副行长丁表示,当地金融机构仍将该平台作为企业信用数据的有效补充,因此在风险控制过程中需要了解自己需要哪些非信用数据,尤其是对于缺乏信用历史数据的企业,这些信息能更准确地反映其实际经营状况。例如,平台收集的水电消费和税费缴纳情况可以从侧面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为金融机构贷前贷后管理提供依据。信息采集项目不仅要准确,还要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转型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有鉴于此,中国人民银行吴中分行在过去一年中,尝试将能耗、排污等环境检测数据,以及“清真产业”、“民品贸易”等行业信息纳入平台信息收集内容,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更多符合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理念的行业和主体。截至目前,平台已经收集和更新了14个部门的小微企业信息,共计39个类别、52个项目、68万多个项目;该平台已经为金融机构创建了110个查询用户,金融机构已经进行了4400多次查询(不包括批量查询)。
除了确认收集的信息内容外,中国人民银行吴中分行还在吴中市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川分行的指导下,在吴中市开通了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平台提供政策发布、信贷产品展示、银企融资对接等功能。资本供求双方都能及时了解国家的优惠政策,也能更方便、更高效地找到合作伙伴。目前,该服务平台仍处于试运行阶段。该服务平台正式投入运营后,将成为吴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基础设施。与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合作,形成“库网结合”模式,进一步促进各主体信息对称,提高辖区内银企融资的可用性和便利性。
宁夏回族自治区两个地区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小额信贷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引导县区金融机构利用平台筛选支持“三农”和小额融资的主体,为缓解特定主体的融资问题提供了一定的解决方案,成效逐步显现。截至2017年12月底,平罗县涉农贷款余额达到77.92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6.74%,增长7.17%;仓储农户数量(即与银行有信贷关系的农户数量)从2015年7月平台上线时的22,500户增加到2017年12月底的51,800户,增幅为130%。自2015年10月平台投入运营以来,吴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呈逐年上升趋势,2016年和2017年底分别增长18.79%和29.6%;全市金融机构贷款小微企业数量从2015年10月平台投产前的1015家增加到2017年12月底的2609家,增长157%。随着《继续实施》中信用制度的发展,金融机构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实体开始重视自身的信用建设,从而逐步改善辖区内的信用环境。
采访后记:信用平台应该呈现多维价值
第一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分别于2007年和2014年进行了公示。这些对农业财政支持较少的平台在探索中获得了一些经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金融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各试点地区的信用体系逐步完善,并建立了相应的保障措施;金融机构开始将信用平台中的信息作为信用风险控制的参考,一些实力雄厚的机构也试图将平台信息量化并纳入到自己的信用审计系统中,以填补风险控制的死角。但是,在多次走访和调查的过程中,记者也发现,信用体系建设还可以进一步完善。
最突出的表现是平台的作用应该更广。
一方面,一些受访金融机构表示,特定信用平台中的信息只能作为央行或银行自身信用信息的补充,对信用平台的依赖性较低。原因是平台信息收集的不实用性和滞后性,以及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思维的路径依赖。信用平台的建立不能仅靠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来完成,而是需要政府各部门和一些企业的配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这两个部门才能完成所有参与者的协调,这必然是低效的,不能保证参与者后续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因此,最好能得到地方政府对信用平台建设的全力支持,形成自上而下的制约,引导各部门配合及时共享数据,并监督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方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使用。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过去,机构在风险控制或信用审查中过于依赖信用信息。然而,除了考虑主要的信贷习惯,他们未来收入的稳定性也决定了信贷资金是否安全。这些信息可以从平台的信息侧得到反映。因此,除了信用信息系统之外,信用信息平台还应该成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对于信用信息不完全的农户、小微企业。此外,该平台还可以增加一些信息处理和集成功能,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信息产品,更加方便用户。
另一方面,目前一些信贷平台仍处于“二手”状态,平台对地方经济的导向作用尚未体现出来。对于信用平台而言,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打破信息不对称壁垒是重要的功能,但不是全部。信用平台形成足够的信息量后,可以开始为政府部门提供区域经济金融环境分析和信息决策的咨询服务;我们还可以尝试根据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和内容对其进行评分,以衡量它们为实体经济服务和促进地方转型升级的努力程度。此外,政府、平台和平台用户之间可以相互促进、相互激励,更好地发挥平台的功能。(宋珏)
标题:以信用体系建设敲开信贷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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