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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交通运输部网站介绍,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心网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上出租汽车行业事后联合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上汽车行业事后联合监管的工作流程。

通知要求交通、网络通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市场监管等各级部门建立网络汽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针对未取得网上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网上汽车经营、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不一致、信息泄露、非法纳税、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管理部门可进行联合约谈。

标题: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明确加强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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