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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毅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届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基本制度,新办法在“分销服务”三个方面推出了八项改革措施,旨在加强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过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从跨境M&A的角度来看,中国投资研究院认为,新措施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跨境M&A和投资的效率,同时,政府审批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将大大降低。随着新措施下海外投资审批流程的优化,2018年M&A海外战略投资将值得期待。
投资资本研究显示,2017年,中国跨境交易总量较2016年有所下降,但仍较2015年增长了18%。中国企业海外M&A的内在动力依然强劲,非理性跨境交易减少,战略M&A投资比重上升。
据了解,在促进企业海外投资方面,新办法引入了三项改革,即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取消本地初审和报告、放宽投资者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的最新时间要求。在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面,新办法提出了三项改革: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纳入管理框架,建立境外投资监管薄弱环节的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惩戒措施,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服务企业海外投资方面,新办法提出投资者可以查阅政策和信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建立海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
中国投资研究院认为,新办法中的便利措施将有效降低机构交易成本,使企业更合理地安排交易节奏,从而提高海外投资和交易效率。新方法服务内容和模式的综合优化能够有效及时地提醒投资者海外经济和安全风险,有利于海外投资的持续健康发展。
标题:《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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