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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的情况差别很大。各地要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关心的问题,统筹考虑农村牧区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科学确定本地区的整治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基本要求是整洁有序。
本报记者曹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继续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继续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通知》从合理确定整治目标、明确整治主攻方向、扎实有序实施整治行动等方面进行了统筹安排,以做好广大农民最关心、最期待的这件事,真正取得成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生活环境一直不平衡,一些地区脏乱问题依然突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与农民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这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不足。同时,在城乡协调发展的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是城乡差距的集中体现。因此,如何调动一切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措施,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成为当前的焦点。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将得到显著改善,村庄环境基本整洁有序,村民的环境和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明确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粪便处理、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改善村庄面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和保护机制等六项重点任务。而这份《通知》也是对《方案》实施的具体部署。
纵观《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是其突出特点之一。仅从目标来看,规划提出了分区要求,即在有基础和条件的地区,如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郊区、中西部基础和条件较好的地区,这些地区位于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分别设定了不同的目标要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全国各地的情况差异很大。各地要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关心的问题,统筹考虑农村牧区景观保护和环境整治,科学确定本地区的整治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解决亟待解决的问题。基本要求是整洁有序。当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一步提高人居质量,而无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部署继续推进,不能“一刀切”。被确定为易地安置的村庄和待调整的空新村可能不包括在整治范围内。
应该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保证中国人居环境改善成效的重要保证之一。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要重点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中的突出问题。目前,在中国大多数农村地区,人居环境中最突出的矛盾是垃圾和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因此,我们还应重点关注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庄面貌改善等重点领域,重点实施整治行动,促进农村景观林路房屋整体改善。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在这一过程中,各方形成合力推动环境改善尤为重要。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高,对绿色生产和发展的热情不够,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提高。特别是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农药、化肥、地膜等农业生产方式的不当使用也给农村土地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因此,首先要把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人们的文明卫生意识,动员村民参与美丽家园的建设,引导村民树立“主人翁”精神,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增强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增强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改善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优美的居住环境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心的自觉要求。同时,要普及农业科学知识,引导村民科学施肥。
此外,资金问题也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重要保证。为此,除了需要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环境改善的资金投入外,金融机构还应根据法律法规提供信贷支持,并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其中。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实现“绿水青山”
标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须多方齐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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