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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物流和货运网络平台的兴起,“公交车非法拉货”、“超载”等行业混乱现象频频发生,严重阻碍了货运网络平台的健康有序发展。但是,随着《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正式实施,预计将从源头上杜绝这些行业的混乱。
需要强调的是,《办法》分为4章30条,“安全”是经常出现的关键词之一。
事实上,早在“无车承运”试点工作之初,政府相关部门就已经意识到管理体制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新业务形式发展的瓶颈,迫切需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法,为新业务形式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因此,基于运输安全和市场公平的考虑,《办法》明确了网络货运平台的运营要求,特别是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对网络货运平台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办法》第十条强调:“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对实际承运车辆和驾驶员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运证件,驾驶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同时,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和实际承运人应确保网上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与网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一致”,并“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的运输不得超出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范围”。
从这个角度来看,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是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网络货运平台最重要的方面。同时,也对网络货运平台的审计标准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对平台抗风险能力的考验。此外,《办法》对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共享经济”,其中信用体系建设对于网络货运平台尤为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具有前瞻性发展战略眼光的平台企业已经高度重视审计准则和安全的重要性,并为此采取了多种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例如,为了从源头上解决“信任”问题,中储智运在平台之初就建立了严格的成员访问机制,并引入了基于实名认证的“动态人脸识别技术”,成为物流行业最早将该技术引入审计机制的平台企业。
从宏观上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逐渐成为市场建设的重中之重。卡车司机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流动性大、年龄大、上网不足,有效的信用数据也不足。基于严格的审核机制,通过网上货运这一核心场景,可以更有效地填充该群体的相关信用数据,使货运市场乃至全国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更加完善、科学和多元化。
不仅如此,因为在传统物流行业中,托运人和司机之间有许多中间环节,诚实的运输管理被解构成许多小而分散的形式,导致司机和托运人之间长期缺乏信用背书。网络货运平台对信用系统的要求不仅是为司机,也是为货主建立一套完整的信用安全大数据。假设国家相关部门和网络货运平台能够将每个订单的交易数据与货主和司机同步,货主不能发布超载和非法货源,司机不能携带超过规定型号的运输订单,从业务源头解决道路货运安全问题,那么类似的“无锡高架桥垮塌事件”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有效遏制。
事实上,为了解决整个物流行业信用体系相对较差的问题,一些平台企业推出了信用体系,并以诚信约束,这不仅提升了司机和货主的诚信,也有效净化了平台内的服务环境。例如,万邦集团通过选择客户基本信息、平台交易服务质量、投诉与纠纷、增值表现和诚信度四个维度,建立了平台信用体系大数据模型——梵高系统,为每个用户做出更加准确、细致的信用肖像。在加强审计机制建设的同时,中储智运也更加重视信用体系的建立。独立开发了针对驾驶员和托运人的“核桃信用评分”,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基于相应的指标维度构建了“驾驶员信用模型”和“托运人信用模型”。为网上货物运输领域量身定制了一套新的信用评分系统,对物流行业金融产品创新、平台成员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和物流信用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模型的建立不仅是算法的研究和开发,还需要大量真实物流数据的支持。目前每个平台基本上都有自己的网络货运信用系统算法,但是容量交易数据的维度、完整性和真实性却有很大的不同。当《办法》正式实施后,将要求平台数据与交通部监控中心进行通信,这将是对所有网络货运运营商的最终测试。从这个角度来看,过去坚持标准化操作并积累了大量真实交易数据的平台反而具有更大的先发优势。
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办法》的正式实施越来越近,面对即将到来的新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安全可靠”、“诚信合规”必须成为网络货运平台未来发展的基础,《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可能成为未来网络货运平台准入的刚性标准。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仓储智能运输等行业龙头企业必将肩负起更大的责任。
编者:王瑞静
标题: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将成为在线货运平台的硬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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