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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驱论坛报》(记者刘墉)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山东省旧住宅小区改造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将探索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益事业筹集居民捐款的方式,鼓励居民捐资助学参与旧住宅小区改造。
去年2月,山东省发布了试行版《指导意见》,明确了旧住宅区的改造对象、改造内容和标准,并将于今年2月到期。为确保城镇和国有工矿区1995年前建成的旧住宅区改造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一年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意见》。
《经济导报》记者指出,《指导原则》的新变化体现在“共同创造”理念的运用上,即坚持在旧住宅区改造中决策合谋、开发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特别是在资金筹集方面,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探索通过专项住宅维修资金和公益事业筹集居民的出资,鼓励居民个人捐资助学参与旧住宅区改造。如有原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应帮助做好旧住宅区的维护和保护工作,并鼓励其以适当方式支持和参与改造。管道单位通过直接投资、实施资产权益等方式参与改造。政府资金主要通过奖励而不是补助的方式来支持。
标题:山东将探索居民用维修金改造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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