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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保护生态建设“美丽山西”
自2017年6月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并配合“美丽山西”环境质量整治行动,环境污染犯罪已依法受到惩处。省政法委领导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在山西省发起了一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启动以来,省级法院共受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涉案人员40人,现已依法审理结案9起;全省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2件,6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0件,37人;逮捕15件,22人;起诉34件,69人。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92件,行政案件407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4件,行政处罚417件;全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交行政拘留案件401件,刑事案件28件。自启动特别行动以来,省政治和法律委员会已公开向公众通报了6起典型案件。
1.阳泉市郊区萍萍镇新兴村赵某非法收购并拆解废油桶,拆解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严重污染环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约183万元。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赵犯有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运城市新绛县张泽镇王某等16人,非法购买和拆除废旧电池和废旧铅板,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直接将电池液和铅废物排入厂区渗水坑和土地,造成环境污染。新疆县人民法院裁定,王等16人构成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并处罚金。目前,已安全转移了179.22吨含铅废物。
3.省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网络信息专题报道,发现兰县煤焦公司向汾河支流何蓝河排放污染物,并立即将线索移交给兰县人民检察院处理。经调查,蓝县检察院向蓝县环保局、水利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督蓝县公安局对该公司环境污染提起诉讼,并对两名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审查和起诉中。
4.大同市天镇县姚家湾镇夏家沟村王谋军等人非法冶炼废铅酸蓄电池,并在冶炼过程中随意排放污染物,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省市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一举捣毁藏匿地点,查获非法冶炼废铅酸蓄电池100多吨,铅锭1.3吨,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现场控制涉案人员13人。目前,已有9名嫌疑人被依法拘留。
5.长治、临汾、运城积极开展环境污染严重专项的封网行动,集中警力,重拳出击,抓获冶炼废铅酸蓄电池犯罪嫌疑人胡谋强等18人,并在网上追打3人。销毁10个窝点,收缴危险废物178吨,涉案金额近9000万元。
6.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局摧毁了太原市中建河乡太港东矿蔬菜基地废弃庭院内的一座地下冶炼厂,抓获了郭谋国、郭默海等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铅锭30多吨,冶炼废渣约10吨。环保部门表示,查获的物品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31含铅废物,有毒有害,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该案件被列为省级部门监管的案件。现在,已有2人被拘留,1人在网上被追捕。(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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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西通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6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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