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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月9日电(记者朱宏)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2017年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大》)第一阶段的最后一年。天津市pm2.5年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大气十大任务目标已经完成。二氧化硫的年平均浓度首次降至每立方米20微克以下。

天津完成“大气十条”任务目标

与2013年相比,2017年天津市pm2.5、pm10和SO2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5.4%、37.3%和72.9%。从2013年到2017年,天津市燃气质量达标天数显著增加,从2013年的145天增加到2017年的209天。其中,一级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6天增加到2017年的24天,重度污染天数从2013年的49天减少到2017年的23天。

天津完成“大气十条”任务目标

天津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杨勇表示,天津市已采取各种措施有效降低pm2.5的浓度。天津市二次污染的比例从2012年的51.7%下降到2017年前三季度的38.2%;截至2017年底,煤炭消费累计净减少约1030万吨,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从2012年的54.4%下降到2016年的49%,天然气消费从32亿立方米增加到74亿立方米。

天津完成“大气十条”任务目标

《人民日报》(第14版,2018年1月10日)

标题:天津完成“大气十条”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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