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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昆明1月9日电(记者李茂英)云南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体系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控制全省湿地资源总面积,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特别是自然湿地面积不减少,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实现湿地资源管理“一张图”。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845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588万亩,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2%。
根据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云南省湿地总面积为845万亩,保护了中国53%的湿地植物和43%的湿地脊椎动物物种,其中70%为湿地鸟类,是维护生态安全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关键敏感区。
《实施意见》提出严格湿地利用管理。根据主要功能定位,确定各种湿地功能,实行负列表管理。禁止擅自改变湿地用途。因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保障工程建设需要调整的,经批准后,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土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先填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者重建与被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
《人民日报》(第14版,2018年1月10日)
标题:云南湿地资源实行面积总量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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