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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行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依法将其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联合宣布并通知所有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在此宣布,自公告之日起,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应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的偿债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因各种原因变更名称、重组、停业、吊销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要求相关承债单位、清算单位及/或主管部门代其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宣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18年4月3日
标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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