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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3月4日至5日在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的研讨会上表示,目前,保险业风险防控形势严峻,保险监管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风险防控的需要,行业风险管控能力存在明显不足。
陈文辉表示,截至2017年底,虽然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1%和240%,高于100%和50%的监管标准,但一些偿付能力风险不容忽视。首先,该行业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连续八个季度下降,从2016年第一季度的277%降至2017年第四季度的251%。个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长期未达到标准;其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面临巨大压力。2017年第四季度,16家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至150%之间,部分公司处于短缺边缘;第三,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的问题更加突出,侵蚀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石;第四,保险公司造血功能不足,部分公司主要依靠股东注资、金融再保险和房地产增值来维持偿付能力。
陈文辉强调,第二代二期工程建设要本着“同时开工、分批完成、三年完成”的理念,本着“先急后需、边施工边实施、先成熟后发布”的原则,力争在2020年中期完成第二代二期工程。
据了解,2018年,中国保监会在偿付能力建设方面应重点推进以下工作。首先,修订并完成实际资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和评估(sarmra)、风险综合评级(irr)、流动性。风险等监管规则;二是建立规范的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制度,建立多维度和三维度的开放式风险分析和监控机制,建立和完善薪酬咨询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三是继续推进第二代等值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海外保险机构第二代赔偿的标准和机制,积极参与国际监管规则的制定。
标题:陈文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存在较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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