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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83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台湾、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进行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18年12月29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9年6月29日。(卜鑫)

标题:商务部对进口正丁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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