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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简报介绍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

促进企业“新陈代谢”,实现取消“一网”服务

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马正奇、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了促进企业注销的相关情况。

2018年,中国新增市场主体21,495,800家,新增企业670万家,平均每天新增企业18,300家,每年注销企业1,813,500家。从注销和新设企业的比例来看,2018年新设企业与注销企业的数量比为3.69: 1,即平均每3.69家企业进入市场,就有一家企业通过注销退出市场。如果我们看一下办理的难易程度,企业的“生死”就大不相同了——目前,我国企业的创业环节已经从原来的7个环节变成了4个环节,时间也从原来的22.9天变成了8.6天,但是企业的注销往往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注销的难度仍然是社会的一个热点。

促进企业“新陈代谢” 实现注销“一网”服务

马正奇表示,企业很难取消,这既有客观原因,也有制度原因。“进入市场并从事经营活动一段时间后,企业已经形成了大量的法律关系,涉及许多利益相关者。企业注销前,必须结清债务、缴纳社会保障和清算税款等事宜。与企业注册成立时的白纸相比,企业的注销必然更加繁琐复杂。”马正奇说道。

促进企业“新陈代谢” 实现注销“一网”服务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大量被撤销的企业受到联合纪律约束,企业自身遗留的问题难以迅速解决,延长了企业自身撤销的时间。一些企业仍存在执照丢失、股东意见不一等问题。”马正奇表示,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联系,以及“一次性通知”不到位,也导致企业多次往返,取消难度加大。

促进企业“新陈代谢” 实现注销“一网”服务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关于推进企业便利注销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对违法违规和不可信任企业的惩戒约束,促进企业“新陈代谢”和结构优化。此外,五个部门共同编制了《企业注销指引》,统一向社会公开通报业务流程图、文件资料规范、法律法规、权利义务风险等。关系到企业注销的全过程,使企业能够合理安排行动,帮助企业尽快解决注销过程中的僵局,顺利完成市场退出。

促进企业“新陈代谢” 实现注销“一网”服务

同时,相关部门优化了社保、商务、海关的注册和注销,加强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建立了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区,实现了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将相关部门注销业务的“企业分业经营”改为“信息共享和同步指导”,让企业通过“一网”了解各个环节的流程、进度和结果,提升业务体验。

促进企业“新陈代谢” 实现注销“一网”服务

以最常见的企业注销税务问题为例。据饶立新介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税务处理程序的通知》,提出了“少跑腿”、“即时办理”和“留空缺”等措施,基本解决了企业注销税务的分类办理问题。

“少跑腿”意味着实施了税务清算程序,服务得到了豁免。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企业简单注销改革。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单注销的纳税人,如未办理涉税事宜,或已办理涉税事宜但未收到发票、欠税或罚款的,可免于在税务部门办理纳税手续。

促进企业“新陈代谢” 实现注销“一网”服务

“立即行动”是为了优化免税服务。对于不在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或罚款、已缴清发票且相关信息完整的纳税人,可现场完成注销税务手续。原来企业的免税期限是20天,个体户的期限是5天。

“空缺津贴”是指实行“承诺制”处理空缺。办理注销税务业务时,如果纳税人信息不统一,税务机关可以在承诺限期补齐后,当场开具完税凭证。(记者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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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促进企业“新陈代谢” 实现注销“一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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