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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玉民通讯员郭广瑞朱玉京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和《PBOC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文件精神》,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与天津市和平区政府签署了《天津市和平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合作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王惠琪、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领导出席会议

积极推动中小企业 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本备忘录的签署旨在支持天津市和平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天津市和平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有效对接,培育和支持和平区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在五个方面进行合作。一是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和完善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评估和应用,建立鼓励和惩罚失信的信用约束机制。二是整合和平区政府相关部门关于企业发展的信息,推进和平区企业电子信用档案的建立,共同开展和平区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三是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将守信企业和不守信企业的信息纳入天津市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四是在信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措施和惩戒措施,对失信行为实施守信激励和惩戒措施。五是联合开展信用知识宣传培训,全面系统地宣传信用政策,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根据本地区企业特点,为企业提供公司治理、财务管理、技术咨询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咨询,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促进企业重视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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