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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省积极推进个人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了个人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营造了“重诚信、轻失信”的良好氛围,促进了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青海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发放政策红利。首先,个人信贷利率大幅上升。以青海省自然人农户为例,截至2017年11月,青海省共有15.142万自然人农户获得了个人信用良好的44.2034亿元信贷支持,发放信贷的自然人农户占农户总数的16.31%,信贷覆盖率同比提高5.75个百分点。第二,信贷包容性有助于穷人脱贫致富。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为贫困自然人建立了“救助+理解”的信用修复机制,帮助贫困自然人重获信用,获得金融支持。截至2017年11月底,青海省共有129,717户贫困家庭信用等级档案,107,347户被评为信用不良户,其中34,840户获得9.373亿元的信用支持,信用覆盖率为32.46%。第三,农牧区自然人农户不良贷款率明显下降。截至2017年11月末,青海省自然人农户不良贷款同比下降20.08%;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0.84个百分点。第四,公众的信用观念逐步增强。在城镇,政府、企业和机构雇员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积极性有所提高;在农村,农民以“信任用户”为荣,正在经历从“问我还贷”到“我要还贷”的转变,社会信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标题:青海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成果释放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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