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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扩大登记信息采集范围,做好涉税事项提醒工作,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建立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
通知要求地方税务和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增值税发票申请等协同监管机制。税务部门应充分利用工商共享的信息分析和应对税收风险,与工商部门共享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等信息,税务和工商部门将实施联合监管。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的协调机制,增强信息共享的核力量。
根据通知,SAIC将增加“核算方式”和“员工人数”两个采集内容,当地工商部门应在网上和网下企业登记系统中增加相应的信息采集功能。工商部门应在企业注册时向企业发出涉税事项通知,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地方工商部门应做好衔接。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重复收集。同时,两个部门要按照简易注销技术方案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做好系统开发和升级工作。(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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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商税务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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