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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艺术创新,就会有歌剧的复兴
艺术创新是唯一的选择。艺术创新包括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我们必须警惕形式创新中的形式主义、庸俗主义和解构主义,确保一切形式的创新都服从和服务于中国传统戏曲艺术的独特审美品格
一般认为,传统戏曲艺术受其特定的审美形式和审美程序的限制,是一种高音乐、少歌曲的古典艺术。它不具备现代影视艺术的自然通俗性和直观性特征,导致其在当前的艺术生态格局中竞争力较弱。客观地说,不同的艺术形式自然会有不同的受众,而戏曲艺术就像讲故事一样,是一种自然的大众艺术。因此,真正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在今天的文化产业体系下,传统戏曲艺术怎么能与影视艺术和网络艺术在同一个舞台上竞争呢?
作者对不同的社会群体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对传统戏曲仍有浓厚的兴趣,略高于对影视艺术的欣赏。50-60岁的人对样板戏印象深刻,乐此不疲,但对传统戏曲的兴趣明显不如影视艺术。40岁以下的人一般对传统戏曲艺术不感兴趣,原因也很简单——他们不能理解和不能理解,这与老年人对传统戏曲艺术表示喜爱的原因形成鲜明对比——他们有共鸣,也很有趣。年轻人对中国传统戏曲的理解和不适应是很自然的,中国传统戏曲的特点是大写意和意境。老年人之所以与他们产生共鸣,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受到家庭、社会和文化的影响,逐渐积累了更多的审美经验。复兴传统戏曲艺术的一个基本策略应该是培育和巩固其群众基础。在中国5000年的文明史中,戏曲艺术值得一提。它源于中华民族最早的审美生活实践,继承和凝聚了中国美学的写意性和形神兼备的载道传统。正是这种独特的审美特征长期以来培育了大众的精神和灵魂。从某种意义上说,净化心灵、陶冶情操、滋养精神是中国传统戏曲艺术最突出的审美价值,对传统戏曲艺术的卓越净化和熏陶也是当今波澜壮阔的改革实践中人们最需要的审美价值。它不是感官刺激或神经刺激,而是精神愉悦和精神净化。今天,我们在处理传统戏曲艺术时,也应该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
要实现传统戏曲艺术的“双重创造”,有必要探索一套可行的“双重创造”策略。将中国传统戏曲艺术引入中小学和大学的艺术通识教育是一项基本而系统的策略。国家顶层设计还应同时构建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明确将中国优秀传统戏曲艺术纳入国家公益性文化和公益性艺术范畴,引入竞争机制,优先支持优秀传统戏曲作品的创作、制作、演出和传播。所有国有剧院对公众免费开放。只有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才能从制度和机制上激发中国传统戏曲艺术的“双重创新”活力。
当然,归根结底,中国传统戏曲艺术的真正复兴取决于其整体创作质量能否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特殊审美需求。
艺术创新是唯一的选择。艺术创新包括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内容创新主要是与时俱进,把当代中国正在进行的伟大改革实践作为艺术复制和表现的重要内容,把以爱国主义为主要标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当代中国精神、宽容和智慧作为挖掘的主题。由于中国传统戏曲艺术的主体精神与当代中国的主体精神密切相关,笔者认为艺术形式的创新更为重要。最根本的形式创新还应着眼于传统节目“唱、读、做、打”的改革和发展,使其更适合现代生活,更有利于展现当代中国人的精神风貌。一切改革创新都不应损害戏曲艺术独特的审美精神,在形式创新中要警惕形式主义、庸俗化和解构主义,确保一切形式的创新都服从和服务于中国戏曲艺术独特的审美品格。(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作者:焦立新)
标题:有艺术创新 才有戏曲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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