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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驱报(记者王雅捷)1月15日,山东省保监局发布了2018年第一笔罚款。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产保险济南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欺诈被罚款共计36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鲁保监费[2018]1号),2017年7月至10月,太平洋财产保险济南分公司通过编制虚假财务信息收取费用。监管部门表示,上述编制虚假财务信息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现场检查事实确认、调查笔录及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等证据予以证明。

山东保监局开出新年首张罚单 太平洋财险济南中支被罚30万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保监局开出新年首张罚单 太平洋财险济南中支被罚30万

根据规定,山东省保监局决定对太平洋财产保险济南分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监管部门警告时任太平洋财产保险济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冷某,并对其处以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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