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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1月17日,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17日报道,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程序,细化了环保部门、排污单位和第三方组织的法律责任,为改革和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重要基础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排污者的责任,强调了守法激励和纪律处分。为加强排污者责任的落实,《管理办法》规定了企业承诺、自我监控、账户记录、实施报告和信息披露五项制度。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承诺和责任是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重要前提。自我监控、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制度是排污单位确定自身标准、及时发现运行中的环境问题和计算实际排放量的重要基础。它们也是企业自我认证和遵纪守法的主要依据,是环保部门验证企业排放标准、判定企业是否达标排放的重要检查内容和执法依据。信息披露制度是强化企业持证排污意识、引导舆论监督、形成共同监督氛围的基础和重要手段。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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