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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非法开发产品和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重点检查和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在产品命名、设计分类、保险范围设置、万能账户实际结算利率确定、分红保险利益展示、投资连结保险单价确定等方面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并通过伪装提供生存资金的快速回报和减少基本保险覆盖面来规避监管要求。
二是背离保险起源和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重点检查和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违反保险基本原则,产品设计形式异化,通过责任设定、精算假设和现金价值计算等手段,使产品“长期风险和短期风险”和“名不符实”,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无视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重点检查和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的不公平和不合理,通过延长等待期和减少保额来代替承保,变相弱化担保责任,通过设定不合理的索赔条件来后悔和拒绝赔偿,侵犯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行业形象。
第四,营销是开发“舶来品”的花招。重点检查和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和设计中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库的情况,任意约定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追求营销效果,炒作手法和摩擦热点,任意调整定价假设,伪造数据,严重背离业务实际。
标题: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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