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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下发意见,规范高铁站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

推进“站城一体化”,防止“高铁空城”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高速铁路车站周边地区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统筹衔接,严格控制财政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进高速铁路车站周边地区开发建设,促进高速铁路建设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和有机协调。

四部门出台意见规范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

随着高铁的快速发展,沿线人民的出行服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依托高铁站推进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有利于空城市的有效扩张,有利于内部结构的整合和优化,有利于产业布局的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交通、工业和城镇的一体化发展。近年来,一些地方依托高铁建设的有利条件,积极探索和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高铁车站周围的一些地区已经成为城市中最受欢迎、最有活力、发展最快的地区。

四部门出台意见规范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

总体而言,我国高速铁路车站周边地区的整体开发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对高速铁路建设与城市化融合的研究还不深入。在一些地方,高速铁路车站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初始规模大、功能定位高、开发模式单一、综合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对人口和产业没有吸引力,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不够坚实,存在一定的社会和经济风险。“比如,很多地方打着建设高铁新城的旗号,带动当地房地产的发展,但是一些高铁站远离老城区,房地产卖不出去,变成了‘高铁空城’,给当地带来了债务风险。”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城市化研究中心主任赵建在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表示。

四部门出台意见规范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

《意见》强调,严禁以开发建设高铁站为名盲目扩张城市。相关城市应根据相关规划、发展现实和资金可能,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高铁站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实现发展、成熟和成功。

《意见》提出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量力而行、有序建设”、“站城一体、综合配套”、“市场运作、风险防范”四大原则要求,以促进高铁站周边地区的合理开发建设。《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规划导向,充分论证高铁站周边开发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根据城市政策和不同车站,促进高铁站周边地区合理有序开发建设。高铁站的建设规模要适度、经济、适用,不要贪图外事或奢侈。

四部门出台意见规范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

《意见》指出,有关城市应综合考虑人口集聚和吸纳就业的规模,合理确定高铁站周边土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以及土地开发供应的时机,坚决防止和控制纯房地产化倾向。围绕高铁站的开发建设应突出生产与城市、站与城市的融合,并在城市功能布局、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方面与城市建成区进行规划和协调,合理布局劳动力。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联系,加强新建高速铁路车站城市公共交通配套线路和换乘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建成区和城市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的快速连接和便捷直达。“市站合一”是《意见》的最大亮点。“事实上,不仅高铁站,而且城市轨道交通,尤其是轨道交通枢纽站,都应该成为站城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据赵建介绍,目前许多高速铁路车站和城市,特别是老城区,缺乏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衔接,城市规划中对车站开发强度的容积率规定过于死板,难以进行高密度开发,导致大量商业和办公场所无法在车站周围聚集,对开发企业价值不足,对城市没有吸引力。推进“站城一体化”涉及交通、规划、土地利用等多个部门。今后,有必要进一步打破相关的体制和政策障碍。

四部门出台意见规范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地方政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高铁站周围的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搭建发展平台、提供公共服务等作用。,加强对市场的引导,避免政府的压倒性努力。《意见》向地方政府发出警告,在推进高铁站周边开发建设时,要“牢牢把握底线,不存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效防范高铁站周边开发建设带来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因此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具体发展方向是站城结合,综合配套。”赵建说。(记者李雄)

四部门出台意见规范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卢伟

标题:四部门出台意见规范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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