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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7年3月2日,李先生向广西凭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2016年12月,他的母亲梁女士在一家药店销售员的大力推销和劝说下,购买了一台价值9998元的高潜力治疗仪。这名销售人员还告诉梁女士,使用该治疗仪后,她可以通过少吃或不吃药物来治疗高血压和糖尿病。患有高血压的老年消费者梁(音)女士认为,在使用该治疗仪后,她将不再服用治疗高血压的药物。2017年3月2日,梁女士突发脑溢血中风,摔断大腿。幸运的是,她及时获救,病情得到控制和稳定。李先生投诉,要求商家退还梁女士购买治疗机的价款,并赔偿她住院期间的治疗费15000元。

老人误信宣传致中风退货赔款敲警钟

[结果]经调查,投诉属实。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指出,医疗点的销售人员在销售治疗机时误导了消费者,导致老年消费者在购买治疗机后没有服用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延缓和加重了他们的病情。消费者的人身伤害和他们出售的医疗器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用品商店应该补偿合理的费用,例如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最后,药店接受了调解意见,同意退还梁女士的货款9998元,赔偿消费者梁女士的住院费1万元。[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或者使用商品或者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在本案中,经营者夸大了其产品的功效,使老年消费者梁女士停止服用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延缓和加重了病情,最终导致脑出血诱发中风。在这方面,经营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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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提供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萍乡消费者协会)

标题:老人误信宣传致中风退货赔款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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