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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国辉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梳理了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的重大事件。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7]9号),进一步完善本外币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通过临时流动性工具(tlf)向几家拥有大量现金的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了临时流动性支持,以确保春节前的现金集中需求。

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向NPC金融经济委员会报告了2016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扶贫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评估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的通知》(银发〔2017〕19号),充分发挥评估在进一步完善金融精准扶贫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2月17日,《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发布。

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RRR定向减息相关制度和2016年相关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考核结果,动态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3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加强和改善金融支持制造业强国建设。

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3月13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7]48号),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原则,着力提升信贷政策导向的结构调整功能,在供给面结构改革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振兴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引导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2017年信贷政策工作

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丁、、郭树清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肖杰、尚福林不再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季度例会。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向NPC金融经济委员会报告了2017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

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YF[2017]104号),积极推进应收账款融资,有效盘活小微企业现有资产,多渠道开辟小微企业融资瓶颈。

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5月12日,《2017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发布。

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公告》,并回答了记者关于“内地与香港债券联网”的提问,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交易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和合作。

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新西兰储备银行续签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250亿元人民币/50亿新西兰元,有效期为3年。

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加强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确保其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月20日,与财政部合作开展国债市场支持操作,正式启动国债市场支持机制,促进国债收益率曲线的改善。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1号),随后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管理暂行办法》。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续签人民币业务结算协议。

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关于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债券连接项目下的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两地法律和各自法定权限,双方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实施协助机制,加强了监管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活动,确保项目有效运行。

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二季度例会。

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推动合格的境内外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信用评级业务,促进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7月3日,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正式试运行。

7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香港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扩大至5000亿元。

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和蒙古银行续签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5.4万亿蒙古图格里克,有效期为3年。

7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向NPC金融经济委员会报告了2017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阿根廷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700亿元/1750亿阿根廷比索,有效期为3年。

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瑞士国家银行续签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500亿元/210亿瑞士法郎,有效期为3年。

8月4日,《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发布。

8月11日,《2017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发布。

8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了人民币对蒙古图格里克银行间市场的区域性交易。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12号发布。为引导同业存单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发行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新同业存单。

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政策的通知》(银发[2017]207号),宣布自2017年9月11日起,外汇风险准备金率降至零。

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境外人民币参与行在境内代理行的存款及存款准备金渗透管理办法。

9月13日,人民币对柬埔寨瑞尔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

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续签人民币业务结算协议。

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三季度例会。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18年起,将扩大和优化目前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RRR减排量政策,统一在符合宏观审慎经营要求、在普惠金融中拥有一定贷款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

10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为3600亿元/64万亿韩元,有效期为3年。

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向NPC金融经济委员会报告了2017年前三季度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卡塔尔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350亿元/208亿里亚尔,有效期为3年。

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2号),进一步规范汽车贷款行为。同时,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汽车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7]234号),将自用和商用新能源及新车的最高贷款比例分别从80%和70%提高到85%和75%,二手车的最高贷款比例从50%提高到70%,加强了对汽车消费的金融支持。

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加拿大银行续签了规模为2000亿元/300亿加元、有效期为3年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11月1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公众意见。

11月17日,发布了2017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续签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4000亿元人民币/4700亿港元,有效期为3年。

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俄罗斯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500亿/13250亿卢布,有效期为3年。

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指引(暂行)》,以完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体系,促进绿色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2017]18号,宣布自2018年1月29日起实施新的《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旨在优化自动质押融资业务,进一步发挥其在提高效率、保障支付清算安全方面的作用。

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推进信贷资产质押和中央银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的通知》(YF[2017]289号),自2018年起,信贷资产质押和中央银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已延伸至全国。

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扶贫的意见》(银发[2017]286号),坚持新的金融资金要优先投向深度贫困地区,新的金融服务要优先投向深度贫困地区,为实现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目标的攻坚战提供了重要支撑。

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泰国银行续签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700亿元/3700亿泰铢,有效期为3年。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引进境外银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区域交易。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四季度例会。

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督促各类市场参与者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规范债券交易行为。

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建立临时准备金使用安排(cra)。2018年春节前后,符合宏观审慎经营要求且现金交割比例较高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如果出现暂时性流动性缺口,可使用不超过两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期限为30天。

标题:201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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