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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商务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组对山东省重要产品可追溯系统示范建设进行评估。
专家组实地参观了回顾性示范中心,然后召开了专家评估论证会议。与会的国内知名专家充分肯定了山东可追溯系统的示范建设,特别是高度评价了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如全产业链可追溯、二维码查询、轻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等。省级追溯管理平台、烟台苹果和临沂桃追溯系统建设成功通过专家论证。
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
据悉,2016年6月,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要产品可追溯系统示范建设,山东省在竞争评审中获得第一名。一年多来,通过各城市、试点示范企业和承包商的共同努力,山东省追溯管理平台和近100个直连企业追溯系统已全面投入运行。
山东省商务厅表示,力争到2020年,加快形成覆盖全省的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可追溯体系,形成完整的可追溯信息和“源头可追溯、目的可追溯、责任可追溯”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和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重要产品可追溯系统是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据介绍,自2016年7月山东省中标全国重要产品可追溯系统示范工程以来,围绕“拓展领域、升级平台、搭建平台”三个关键环节,即扩大可追溯城市覆盖面、提高可追溯系统效率、搭建重要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大力加强设计创新,推进从主体可追溯到客体可追溯的转变。
山东省推进以生鲜食品为重点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超市、批发市场等关键环节电子结算系统升级,适度扩大追溯节点覆盖面。注重生产信息对接,延伸追溯链,全面提升流通追溯水平,广泛应用二维码等先进适用的追溯技术,提升用户体验。
与以往的肉类和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建设不同,山东省重要产品追溯系统示范建设更加注重对象信息的收集、追溯信息的有效传递、信息反馈的消费体验、系统的标准化和平台访问的开放性。
据报道,山东省可追溯系统示范建设将采集新鲜蔬菜的可追溯信息,将其从称重移植到检测,并通过加强新鲜蔬菜的检验和检测,获取可追溯对象的质量信息。
为了有效解决早期果蔬流通追溯系统与企业管理之间的“两张皮”问题,山东省加强了追溯试点示范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采用了统一标准、分级编码的分配方式。省级和市级平台分别与所辖追溯试点示范企业进行数据交换,对符合标准的追溯产品赋予追溯二维码,不符合标准的不予赋码。它不仅保证了二维码追踪的产品信息的真实性,也促使企业及时上传追踪信息。
为了扩大追溯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应用程序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个层面进行设计,使政府可以管理,追溯试点企业可以分析产品数据,同时增强消费者增强消费体验的意识。
此外,山东省商务厅和山东省标准化研究所等单位共同发起制定了《食用农产品果蔬合格供应商通用规范》,规定了果蔬可追溯供应商在质量控制、产品检验、产品可追溯性、标签、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一般要求。同时,可追溯系统标准化研究进一步推进,提出了《山东省重要产品可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提出了一套食用农产品标准体系。
(汪洋、马钢)
标题:山东:发展经济更重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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