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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政策文件解释实施办法》,规定政策文件的解释材料和解释方案应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核、同步签署。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与文件同时发布。
《办法》明确了政策文件的解释应坚持“谁起草、谁解释”的原则,文件起草单位是政策解释的主体。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解释,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程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者专业性强、积极公开的文件也应当由文件起草单位进行研究、判断和积极解释。
《办法》还规定,政策文件的解释材料应说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和任务,并针对主要内容,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条款,逐一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合法性和合理性。涉及办事的,应当说明受理单位、办事条件、信息、办事程序和时限。(记者罗爱华)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韩
标题:谁起草 谁解读 广州出台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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