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6字,读完约1分钟

2018年多项措施相继“开花结果”:外资人身保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将放宽至51%,3年后将不再有任何限制;取消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外资保险机构前设立代表处两年的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出台,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与中资一致。

打开app阅读全文

标题: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

地址:http://www.71vw.com/zlxw/12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