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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姜林、刘辉)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委员黄润秋11日在会上讲话时指出,治理污染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要与污染进行一场艰苦的斗争,“我们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我们必须完善和充分利用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重型武器”。

黄润秋委员:以法治利器严惩环境违法

黄润秋说,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制定或修订了《环境保护法》、《环境评价法》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强化司法,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然而,当前生态环境中的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因为非法生态环境的低成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违法者的利益远远大于成本或成本。密切关注解决这个问题是与污染作斗争的迫切要求。

黄润秋委员:以法治利器严惩环境违法

对此,黄润秋建议:一是完善重污染治理法律体系,全面清理现行涉及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较早制定的法律或相关规定,处罚较轻,不适应当前生态环境管理的需要;第二,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针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改进处罚种类,增加罚款数额,使违法者“得不偿失”,甚至“破产”;三是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四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压缩各级监管责任;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将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纳入生态环境信用“黑名单”;第六,增强服务意识,加快完善综合激励机制,建立一批遵守生态环境规律的“标杆企业”。

黄润秋委员:以法治利器严惩环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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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黄润秋委员:以法治利器严惩环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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