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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周晓飞4月9日表示,信用监管是提高社会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信用监管的基本理念是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对其进行分类,并实施差异化管理措施。降低监管频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主体提供便捷服务,同时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主体进行严格监管和协调监管。
下一步,周晓飞表示,国家发改委作为信贷建设的牵头部门,首先完善了顶层体系设计,研究制定了以信贷为核心的新监管机制的顶层设计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在事件发生之前、期间和之后,连接整个监督环节的新监督机制;二是加强信用信息收集,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加快收集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利用大数据手段全面刻画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为信用监管奠定坚实基础;第三,进行创新应用。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率先完成天然气、煤炭等27个领域近40万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评估,并将进一步扩大评估范围,创新评估应用,推动信用监管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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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发改委:以信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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