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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疆沙湾县被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塔城中心支行坚持“政府主导、金融跟进、创新载体、农民受益”的总体思路,以“五个一”为基础,扎实开展“继续”试点工作。
首先,改进一套程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加强与当地党政领导的沟通汇报,深入沙湾县进行多次协调对接,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第二是打下坚实的基础。坚持制度保障,参与制定沙湾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点村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建立制度规范框架。
第三是突出一个所有权。坚持产权清晰,协助制定全县推进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确认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自2016年以来,所有权登记和认证覆盖了11个乡(镇)、220个行政村和33,000个家庭。2017年5月,全县顺利通过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确认率达到100%。2018年6月,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核实现场推介会在沙湾县召开,首批新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当场发放给10户农户。
第四,坚持一条主线。坚持以帮助农民增收为主线,引导沙湾农村商业银行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评估价值,采取经办银行自我评估的方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第五,创新是载体。坚持安全有序,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切入点,推出“抵押+担保”合作模式:农民以股份形式转让第二轮承包土地,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合作社名下,由合作社统一管理,每年分红。土地出让期限一般为5年。县政府发放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法人凭该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资格审查批准后,在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抵押登记证。合作股东为合作法人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据悉,沙湾县已经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流转服务网络,搭建了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截至2018年底,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累计交易46笔,金额1.3409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市中心支行将金融机构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支持与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积极激励作用,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农业再融资的支持力度。自2016年以来,沙湾农村商业银行共获得7亿元支持农业,贷款利率下调了约20%。沙湾农村商业银行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形成了“助社贷”土地经营权抵押信贷产品,金融支持明显增强。截至2018年底,该县金融机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1.92亿元。
标题:落实“五个一” 让农户真受益 人行塔城中支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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