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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科学技术委员会正按计划顺利有序地开展工作,没有受到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最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随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逐步临近,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相关制度和规范相继出台。5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科技板块承销业务规范”)和《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投资者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科技板块投资者管理规则”)两条自律规则,进一步规范承销商和线下投资者参与科技板块股票发行的行为。这两项自律规则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科技板块承销业务规范》主要从规范询价、定价和配售等方面压缩了中介机构的责任,《科技板块投资者管理规则》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了科技板块投资者的自律管理。
据业内人士称,中介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尽职调查和自律是实施注册制度的基础。证券公司作为最重要的中介机构,在这场意义深远的改革中,希望充分认识并实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科技板块线下投资者作为价格形成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应自觉遵守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坚持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的底线,充分发挥专业的价格发现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促进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切实维护科技板块新股发行秩序。
压缩中介机构的ipo承销责任
《科学技术委员会承销业务规范》由六章组成,共70条,旨在从规范询价、定价、配售等方面压缩中介机构的责任。同时,也明确了承销业务许多环节的禁止行为,进一步促使承销商回归本职。
具体而言,在加强承销商内部控制标准方面,《科技委承销业务标准》要求承销商建立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管的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控制业务风险,履行实质性控制部门职责,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
承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业务规范加强了促销和销售的业务规范。《科技局承销业务规范》增加了对战略投资者路演的推广,明确了对战略投资者一对一路演的推广时间、内容和纪律要求,加强了对公开路演和现场路演的自律管理,并引入了对律师的事前培训。
《科学技术委员会承销业务规范》还加强了承销商发行定价和簿记备案的行为规范,要求承销商有效防范发行承销工作中的道德风险,认真做好簿记备案工作,强化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科技局承销业务规范》明确规定主承销商应记录线下投资者的报价,记录线下投资者的购买价格和数量,并根据记账和备案结果确定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范围。主承销商不得擅自修改线下投资者的报价信息。
《科学技术委员会承销业务标准》第四章对加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专业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具体包括完善报告内容、风险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估值结论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客观性和可信度,引导市场合理定价。
分析师认为,这一自律规则对撰写研究报告有更详细的要求,一般要求投资研究人员做出审慎合理的价值判断。例如,研究报告应分别提供两种估值方法作为参考,此外,还要求合理给出上市股票的整体市值范围,并明确不应预测市场交易价格。
此外,科技板块承销商的自律也得到了加强。《科技局核保业务规范》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提交核保工作的要求,加强了对自律规则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落实,加大了自律和处罚力度,完善了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衔接。
规范线下投资者的查询和购买
《科技板块线下投资者管理办法》规范了线下投资者参与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线下询价和申购业务,加强了线下投资者的自律管理。具体内容包括线下投资者范围、私募股权基金注册条件、主承销商推荐责任等。,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自律处罚措施。
《科学技术委员会投资者管理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成为科学技术委员会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在中国科学技术局初始股票网络下注册为投资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完成注册,并具有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良好的信用记录、必要的定价能力和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
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首只科技股的线下询价和申购业务,还应遵守相关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的规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被撤销注册或其产品被清算的,推荐投资者注册的证券公司应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取消其作为科学技术局投资者或科学技术局配售对象的资格。
《科技局线下投资者管理办法》对线下投资者的询价前准备、报价原则、申购数量上限等操作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线下投资者的负面行为清单,以加强线下投资者行为的规范管理。
在强化证券公司的保荐责任方面,《科学技术局投资者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对其推荐的科学技术局投资者和配售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把关人”的作用。
《科技局线下投资者管理办法》也加大了对线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违规成本,形成了“不敢违规、不违规、不愿违规”的长效防范机制。同时,如果线下投资者参与首只科技股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将移交监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处理。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把关人”的作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技板块和试点注册制度,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据统计,截至6月2日,已有113家企业被科委接收。其中,94个处于“询问”状态,4个处于“暂停”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市委对科委的审议将正式启动,科委将迎来第一批“参会”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市科委董事会将于6月5日召开首次审查会议,对三家企业的上市申请进行审查;6月11日下午1: 00将召开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第二次评审会议,对富光、华星源创、瑞创微纳的发行上市申请进行评审。
就资本市场而言,中介是连接投资者和金融家的桥梁。在保荐与承销、会计与审计、评级与评估、法律服务中发挥“把关人”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据业内人士透露,证券公司作为最重要的中介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在资本市场改革试点中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在当前证券业发展的重要关头,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肩负使命,切实尊重市场、法治、行业和风险,认真落实各项业务规则要求,不断提升投行业务能力,塑造行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帮助市场参与者准确、深入理解规则,推进相关要求的落实,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下一步组织相关规则的专项培训,加强承销商和线下投资者的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自律作用。
标题:科创板IPO承销及网下询报价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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