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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表示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免征保险保障基金
为进一步支持大病保险业务健康持续运行,降低运营成本,银监会2日表示,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保险业务将继续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Insurance protection fund)是指当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保单利益,或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时,用于救助投保人、保单受让公司或应对保险风险的民间行业风险救助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是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从当年保费收入中按比例支付。
据中国保监会介绍,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和延伸,大病保险的运行遵循“收支平衡、微利保障”的基本原则,已在各省(区、市)实现全覆盖。自实施以来,它不仅大大提高了对参保病人的保障程度,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受益意识,大大减轻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而且有力地支持了反贫困斗争和政府民生保障职能的完善。
为鼓励商业机构参与大病保险业务,2015年至2017年,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免缴7.68亿元的保险保障基金。免除保险保障基金的政策,有效地减轻了从事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税负,有力地支持了大病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运行。(记者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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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免征保险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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