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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技板块和试点注册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就试点注册制度的相关配套规则征求意见,并在上市标准、发行登记、信息披露、交易规则和退市制度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其中发行登记环节将是一个全新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实施意见》,科技板块试点注册制度,合理制定了科技板块股份发行条件和更加全面、深入、准确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审核科技股的发行和上市,中国证监会负责科技股的发行和登记。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工作的监管,加强对上市前后全过程的监管。
对于这一程序,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证券日报》解释称:“现行《证券法》赋予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方面的‘行政许可’责任。在注册过程中,证监会不对企业作出实质性判断,但发行人必须充分披露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中国证监会保留决定是否注册的最终权利。然而,几乎所有的审计工作都已转移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只保留最终的注册决定。
现行《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未经法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依法审批股票发行申请,审批程序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根据上位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委交易的企业必须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由中国证监会注册。
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科技股的发行和上市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企业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申请,审查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要求。审计工作主要通过提问和回答问题进行,督促发行人完善信息披露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审计准则、审计程序和其他规则,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负责科技股的发行和登记。上交所经审查合格后,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审查意见和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履行注册手续。登记工作不适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程序,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程序进行。符合规定的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注册的决定。此外,科技板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实行登记制度,具体程序与公开发行相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学技术板块股票发行与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全电子化审核,同时明确了稳定市场预期的基本审核时限。审计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原则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出具同意的审计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计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回复查询的总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多位机构人士表示,预计开始申报的企业和保荐人的反馈将是积极的,申报企业很有可能在上半年完成注册、发行和上市。
标题:科创板企业审核注册分两步 证监会不做实质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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