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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和“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都是证券行业明令禁止的行为。

最近,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不完全统计,《证券日报》发现,2018年有28名员工因“利用他人证券账户非法买卖股票”和“私下接受客户进行证券交易”而受到处罚。违法所得总额1931.7万元,罚款总额5281.7万元。罚款总额达7212.47万元,其中最高单笔罚款高达5212.4万元。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加大了处罚力度。

28位证券从业人员去年被罚没7200多万

证券从业者去年

有24起处罚案件

上周五,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2018年行政处罚概要》,通报了资本市场混乱和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根据公告,2018年,中国证监会作出310项行政处罚决定,同比增长38.39%,罚款106.41亿元,同比增长42.28%,50人被禁止上市,同比增长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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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处罚类型,有56起非法信息披露案件、38起操纵市场案件、87起内幕交易案件、13起非法中介组织案件、10起非法私募基金案件、13起短期交易案件和24起非法从业人员案件。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对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未披露超额持股、法人非法使用他人账户、非法期货市场等50余种其他类型的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

28位证券从业人员去年被罚没7200多万

在所有的处罚中,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处罚是证券业最为关注的部分。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或者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不得接受他人捐赠的股票。未经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不得私自接受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8位证券从业人员去年被罚没7200多万

然而,仍有少数人无视法律禁令,贪图不正当利益,最终受到监管当局的惩罚。据中国证监会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年共有28名员工因“利用他人证券账户非法买卖股票”、“私自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证券交易”等案件受到处罚,处罚力度加大。

28位证券从业人员去年被罚没7200多万

具体来说,在去年被处罚的28名证券从业人员中,除了证监会直接下发的罚款外,广东证监局、山东证监局、安徽证监局、上海证监局、深圳证监局等地方监管部门也依法对违规的证券从业人员进行了处罚。从处罚金额来看,28名证券从业人员被没收违法所得1931.7万元,处罚金额为5281.72万元,处罚总金额为7212.47万元,其中最高单项处罚金额为5734万元。

28位证券从业人员去年被罚没7200多万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对部分员工处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和10年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其他员工则受到警告和责令改正。

一个销售部门的总经理多次触及红线

被罚款5734万元

在被处罚的28名员工中,有6名成为证券公司销售部门的员工,包括销售部门的总经理和客户经理。此外,证券公司机构营业部总经理、基金业务部总经理、自营衍生产品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位也在通报处罚名单中,主要处罚对象为“70后”和“80后”。

28位证券从业人员去年被罚没7200多万

从罚没金额来看,腾冲市光华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控制了他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买入股票的累计交易额约为3亿元,卖出股票的利润约为1433万元。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该人依法处置非法持有的剩余股票,没收违法所得约1433万元,并处以罚款约4301万元,共计5734万元。

28位证券从业人员去年被罚没7200多万

此外,罚款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案件很多。

对此,中国证监会表示,证券从业人员是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参与者,遵守法律法规是其从业的最基本要求。然而,一些从业人员贪图不正当利益,无视法律禁令,无视职业道德,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国证监会将以一贯、严格的执法控制行业混乱,督促从业人员提高合规意识,敬畏法律,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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