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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毅编辑陈郁
年底时,一些公司通常会将亏损转为上限,避免持续亏损,暂停上市,甚至退出市场。然而,在一线监管机构的压力下,上市公司的这些日常事务举步维艰。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鉴于上市公司涉嫌利润调整及相关会计处理,深交所加强了“追底”监管。比如,对2017年末通过资产处置和突然债务重组突然调整利润的公司,要特别关注,对无商业实质的资产出售、突然债务重组、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准备和转回等行为要严格监管。另一个例子是,重点关注业绩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或被警告存在退市风险、市场对业绩存在更多疑虑的高风险公司,并在2017年年报提前披露后做好高风险公司的识别工作。
具体而言,深交所年末在意外盈利监管方面采取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发出了49封信函,如询问函和关注函,要求相关公司详细说明资产出售的目的和商业实质、交易对手的情况和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产交易定价的定价原则和公平性以及会计处理。合规,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验证意见;
二是向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年度审计会计师发出17份执业提示和注意函,告知深交所关注的重要会计问题,关注2017年度报告审计,并郑重提醒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保审计质量;
三是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相关内幕人士,严格调查停牌前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内幕人士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股票交易;
四是向辖区证监局发送11封信函,要求辖区证监局关注公司相关问题并协助调查;
第五,个别情况严重的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报证监会调查,并通过列车公司转出信息披露范围,其信息披露公告应事先严格监管。
通过积极监管,一线监管机构不断向市场传递监管要求,澄清监管态度,能够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净化资本市场环境,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挥良好作用。
上述负责人给记者举了两个例子。例如,部分公司的年度审计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的回复表明,相应上市公司应付资金数额较大的原因不充分,公司无法确认这部分的非营业收入;如果拆迁补偿盈余计入当期损益,则不符合会计准则,因此应调整会计处理方法。另一个例子是,一家公司在年末以高溢价向关联方出售亏损资产,交易价格的商业实质、合理性和公平性受到质疑。相关关注函披露后,由于中小投资者的反对,该交易未得到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深交所将坚持依法全面、严格的理念,努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在年度报告后审中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涉嫌操纵利润行为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深交所将进一步加强会计和审计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勤于执业,增强履职意识,真正发挥检查和把关作用。
标题:深交所多措并举 强化年底突击创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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