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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审慎推进保单贴现业务试点
未到期的人寿保险也可以转售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对人身保险保单贴现业务的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中国保监会表示,审慎推进政策贴息业务试点,规范政策贴息交易行为,目的是促进政策贴息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人身保险保单贴现业务起源于美国,后来作为融金融创新和银行保险于一体的投资工具在西方国家流行起来。所谓保单贴现,实际上是一种寿险保单受益权的转让和出售,即投保人通过保单贴现机构将未到期寿险保单的受益权转让给保单投资者,以获得贴现资金。当保单到期或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到期时,保单投资者可以获得保险金以获得投资收益。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认为,保单贴现有两个好处。首先,它可以缓解当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流动性困境;其次,它可以减少人们对购买保险的担心,因为一旦他们需要现金,保险单就可以兑现,这可能会吸引更多的人购买人寿保险。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可以贴现的保单有两种。一种是普通折扣,这意味着投保人无法续保或不愿意继续持有保单。当保单通过保单贴现机构转移给保单投资者以获得贴现资金时,保单投资者成为新的保单持有人和保单受益人,并承担在保单到期前支付支付义务的交易行为;另一种是大病贴现,即大病患者通过政策贴现机构将保单转让给政策投资者,获得贴现资金,以满足医疗的资金需求。同时,保单贴现合同的有效时间应超过2年。
事实上,对个人和保险机构来说,发放这两种保单的折扣非常有益。长期以来,退保问题一直困扰着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这不仅与误导保险销售、影响保险业的社会形象有关,还会导致保险公司潜在的流动性风险。有了保单贴现业务,就有了一个额外的渠道来减轻风险。
《人身保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也有明确规定,即与保单贴现相关的保险公司必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依法在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人寿保险公司;保单贴现资金应在保单受益人变更后3天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保单贴现方。保单贴现机构还需要记录和记录保单贴现机构对保单贴现人的明确说明义务、保单贴现人的明确肯定答复、保单贴现人签署的保单贴现合同等相关文件。在记录和录制过程中,保存它们5年以上。(记者范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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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未到期人寿保单也可转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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