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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有序推进,财政部、中央局、国家行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依法管理和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清查、转移和接收工作,确保资产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时有序地调整到位。

三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规处置资产

《通知》明确了“分类落实政策、简化程序、抓住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规定了部分、整体、跨军、跨中心四类资产转移的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切实加强办公楼、土地、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的管理。

通知强调,参与机构改革的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要进行彻底清理,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关资产管理工作要按要求完成。原则上,诸如办公设备和软件之类的资产可以很容易地“随着功能和人员”移动,并且接收资产以确保它们不会超编或超额。严禁利用机构改革的机会非法处置和更新资产。不符合处置和更新要求的,如未达到使用寿命的,不得处置和更新。已达到使用寿命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应继续使用。(记者董碧娟)

三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规处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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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三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规处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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