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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4日电(记者朱娟)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国家统计局, 近日发布通知,部署对“十三五”(2016-2017)前两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中期检查。
从检查组织和主要内容来看,自然资源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国家统计局将组织中期检查。省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和农村、统计等有关部门。一、开展省级以下人民政府中期检查和自查工作,主要包括检查耕地数量变化情况、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偿、建设高标准农田、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建设耕地保护体系。
在检查步骤上,规定中期检查按照“省级自查、抽查、综合评价、上报国务院、通报整改”的程序进行。7月底前完成省级自查工作,评估部门8月底前组织抽查,在此基础上完成综合评估,并将中期检查结果上报国务院,然后进行通报并组织整改。
在奖惩机制方面,明确了检查效果较好的省份在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及相关项目资金时应该倾斜;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省份,将暂停相关市县的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督促整改。
人民日报(2018年6月5日02版)
标题: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履行情况期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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