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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个月,总额为7080.1亿元,同比下降14.0%
工业企业利润增长下降是有原因的
●今年春节假期因素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较长,客观上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样本数据库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变化的
●将“主营业务收入”替换为“营业收入”并不妨碍数据的使用,影响也不大
3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9年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数据。数据显示,1-2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达到7080.1亿元,同比下降14.0%。去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3%。
根据国家统计局不久前发布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前两个月中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为什么在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情况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利润增长率会大幅下降?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
春节等多种因素叠加在一起
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4.2%;股份制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3.5%;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4.5%;民营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8%。
就行业类别而言,在41个行业类别中,20个行业的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个行业持平,20个行业同比下降。
“一些重点行业利润下降和春节假期因素是影响行业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国家统计局工业司高级统计师朱宏表示,今年前两个月,汽车、石油加工、钢铁和化工等主要行业利润大幅下降。
朱宏表示,据测算,不包括汽车、石油加工、钢铁和化工等行业,规模以上行业利润前两个月同比增长0.2%。
事实上,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春节假期因素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期更长,客观上也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春节对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影响不仅限于7天的假期。”国家统计局发言人毛胜勇表示,从经验来看,春节前4-5天和春节后15-20天左右会对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春节有时在一月,有时在二月。春节时间的变化会对1月和2月部分经济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增长率带来一定的干扰,有时甚至会影响3月的指标。这种现象被称为“春节假期移动影响”或“春节因素”。
毛胜勇表示,从行业角度来看,春节前4天和春节后15天至20天左右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今年春节是2月5日,2月5日之前的前4天是2月,2月5日之后的15-20天也集中在2月,所以春节对工业生产的影响集中在2月。
今年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5.3%,增速较2018年12月下降0.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8万亿元,同比增长3.3%,增速明显低于去年。工业生产和销售同比增速均略有放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利润增长。
比较去年同期公布的数据是不合适的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统计局2018年3月2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达到9689亿元,同比增长16.1%。
但今年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080.1亿元。为什么同比下降14.0%,而不是网民计算的26.9%?
事实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总利润和营业收入等指标的增长率是按可比规模计算的。报告期数据与前一年公布的同一指标数据存在不可比拟的因素,无法通过比较直接计算增长率。
一方面,根据统计制度,统计部门每年定期调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调查范围。换句话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样本数据库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变化的。每年都有一些企业达到规模标准并被纳入调查范围,也有一些企业因规模较小而退出调查范围,新建和投产企业、破产、注入(暂停)和销售企业等也有变化。
例如,虽然一些企业过去没有在样本数据库中,但如果前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下一年将被纳入统计。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服务企业改为缴纳增值税,税率降低。工业企业逐渐剥离内部非工业生产经营活动,转向服务业,这也导致工业企业财务数据下降。在这部分工业企业中,有的可能面临规模以上企业的淘汰,有的则需要相应扣减上一年度的利润数据。
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时间节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数量是不同的。例如,2016年有379,000人,2017年有385,000人,2018年底有378,000人。
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国家统计局也在不断加强统计执法力度,清理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要求的企业,并按规定修订相关依据。同时,自2017年第四季度以来,统计部门还消除了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集团(公司)重复计算。此外,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清查结果,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调查单位进行了核实和调整。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对统计数据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要计算“可比口径增长率”,不能简单地将今年的统计结果与去年公布的统计结果进行比较,而是将今年的样本数据与上年的样本数据进行比较。
营业收入指标的调整影响不大
在此次发布的工业效益数据中,国家统计局调整了个别指标。例如,取消公布集体企业数据,将“主营业务收入”改为“营业收入”。
记者了解到,过去发布的集体企业数据是指企业注册类型为“集体”的企业。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登记为“集体”的企业比例一直在下降(2018年,集体企业的营业收入仅占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0.18%),因此,从2019年起将取消集体企业数据的公布。
将“主营业务收入”替换为“营业收入”影响不大,不妨碍数据的使用,也不调整统计口径使数据“好看”。
多年来,中国的工业统计一直用“主营业务收入”来反映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状况。随着经营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和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及时调整反映企业经营规模的总指标势在必行。
从2019年起,国家统计局将把公布的“主营业务收入”调整为“营业收入”,以充分反映工业企业的规模和地位。相应地,“主营业务成本”调整为“经营成本”;由“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得出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和“主营业务收入每100元成本”等一系列指标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记者了解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营业收入”反映的是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其中之一。“主营业务”是指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随着经营活动的多样化,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不再局限于工业活动,“主营业务收入”不再能准确反映工业经营活动的规模。
《财政部关于修订和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企业财务报表中没有“主营业务收入”项目。“营业收入”指标的使用符合会计制度改革的方向,更便于企业理解和填写,减轻基层负担。
目前,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已经用“营业收入”指标来反映企业规模。根据近年来的数据,“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的绝对差距基本稳定。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差距约为0.1个百分点。自2018年以来,“营业收入”指标已在工业经济效益月报中公布。2018年,总量与增长率之差为2.6%至0.1个百分点。(记者林火灿)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标题:工业企业利润增速下滑有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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