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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家保险公司被点名

记者陈婷婷编辑陈郁

为进一步规范寿险公司产品开发和管理行为,防范寿险产品风险,中国保监会昨日表示,已建立寿险产品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寿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督促行业认真整改,提高产品开发水平。

为此,中国保监会上报了2018年5月专项产品核查清理工作和近期监管备案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包括专项产品核查清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近期产品备案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涉及24家人身保险公司,包括招商局仁和人寿、中意人寿、吉祥人寿和安邦人寿。

银保监会: 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

中国保监会指出,在专项产品验证和清理过程中,发现了三类问题,包括个别公司自查整改不到位、产品开发设计和促销“两张皮”、条款设计表述不利于消费者理解。例如,媒体报道吉祥人寿一年前停止销售的一款产品仍有相关的产品促销和介绍,表明该产品处于可购买状态,公司对产品促销行为的控制存在明显疏漏。

银保监会: 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

从产品归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来看,也有三类。一是审批产品作为备案产品提交,责任设计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个别产品设计相似或不具备保险属性,备案材料内容不完整;二是产品条款设计不符合和不公平,包括条款表达不规范、条款表达不一致、索赔材料要求不合理;第三,利率的确定、精算假设不规范、不科学,包括个别产品的较大利率风险和个别产品的“长期风险和短期操作”风险。

银保监会: 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

银监会表示,在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各寿险公司应严格执行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认真对比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强化合规管理意识,切实履行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于通报的问题,公司应采取防范措施,加强产品管理,提高产品管理能力,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流程,规范促销行为,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做好产品开发、设计和运营管理。

银保监会: 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湘南表示,产品通报制度的建立,体现了银监会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加强对产品和市场行为的监管,帮助消费者实现知情权;公共保险公司名称和主要产品名称对单个公司更具威慑力;推动全行业改善不规范行为,为行业优质发展创造基础条件。与此同时,他建议通知制度应该正常化。

银保监会: 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

中国保监会指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对各公司上报的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并定期报告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果产品管理主体责任未得到妥善履行,产品开发设计偏离保险原产地,上报产品违反相关监管要求,负面清单或问题通报中所列的不合理、不规范情况仍存在,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标题:银保监会: 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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