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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关于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建设和注册制度试点。稳步推进新三板发行和交易制度改革等。这些措施旨在刺激金融机构的内生动力,加强对私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我们应该尊重微观市场实体独立运作的权利,监管当局和地方政府不应该直接干预具体的企业和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基本制度改革。
从责任落实来看,《意见》涵盖金融政策、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金融基础设施。
本报记者蒋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又一次迎来了“及时雨”。
继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后,2月2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银豹建发〔2019〕8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
就核心内容而言,《意见》提出了“十八条”的具体内容:在金融政策方面,从实施差别化的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到完善普惠金融的有针对性的RRR减贫政策;在间接融资方面,从支持民营银行等中小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的发展,加快建设符合民营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到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金融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在直接融资方面,从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到加强科技板块和注册制度试点,稳步推进新三板发行交易制度改革,到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债券的投资。从责任落实来看,《意见》涵盖金融政策、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金融基础设施。
《通知》提出“23”具体措施:不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狠抓建立“敢贷、肯贷、能贷”长效机制,公平、准确、有效开展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着力提高民营企业信贷服务效率,帮助民营企业遭遇风险事件融资脱困,推进融资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处理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加大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力度。其重点是明确界定商业银行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目标和机制。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在2019年3月底前设定2019年民营企业服务目标,并结合民营企业实际操作,科学安排提供贷款。加快研究取消对保险资金开展金融股权投资范围的限制,规范实施战略股权投资。抓紧建立“敢贷、肯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商业银行应在每年年初设定民营企业服务的年度目标,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中的权重,增加积极激励。2019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总余额同比增长30%以上,信贷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
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之所以及时雨,是因为《通知》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民营企业的融资供给将会增加。在供给方面,《通知》明确提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部门建设,严格落实“五专”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内部资源,为民营企业服务。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部门,结合各自特点和优势,探索创新、更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地方法人银行应坚持回报的原点,继续下沉管理和服务的重心,充分发挥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当地实体经济。在民营银行方面,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继续按照“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有序推进民营银行的正常发展,明确市场定位,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快构建适合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
其次,通过从机制上引导金融服务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将“敢贷、肯贷、能贷”。就目前情况而言,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是多样化的。然而,银行和保险机构往往是“大玩家”,不愿意努力工作。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扫街”是非常困难的。最好是坐在家里喝咖啡,吹空调,等顾客上门,但这恐怕不能解决小微企业的需求。因此,《通知》从机制上引导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要求建立“敢贷、肯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应在每年年初为民营企业设定年度服务目标,增加民营企业融资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中的权重,增加积极激励。对于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分支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对服务企业的数量和信用质量进行综合评估,以提高不良贷款评估的容忍度。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贷款的尽职豁免和容错纠错机制。
“虽然金融政策继续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私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但一些银行仍不愿向私营和小微企业放贷。为解决这一问题,金融监管当局需要进一步细化评估指标。积极开展小额信贷服务的机构给予更有力的支持。”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引入尽职调查豁免、容错和纠错机制,可以消除一线机构和员工对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担忧。它将激发金融机构的内生动力,解决不愿和不敢放贷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给予银行适度的监管宽容可以提高它们支持民营企业的热情。
第三,提高民营企业的信贷服务效率。通知要求商业银行积极运用金融技术,加强对风险评估和信贷决策的支持,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信贷审批效率。在探索网上贷款审批操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的发起和审批权下放给分行,进一步下沉了业务重心。同时,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通过推进贷前、平行操作和简化年度审核等方式,提高授信审批效率。特别是对于首次申请贷款材料齐全的中小企业,以及存量在1000万元以下的客户的临时融资需求,需要提高授信审批和放款的及时性。加大续贷支持力度,积极要求至少提前一个月续贷,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但是,值得提醒的是,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就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不仅要解决不敢放贷的问题,还要防止硬放贷和不得不放贷的现象。强制性和“一刀切”的措施应尽量减少,微观市场实体独立运作的权利应得到尊重。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不应直接干预特定的企业和项目。董希淼建议,金融机构应该在掌握自身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的基础上,为面临暂时困难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配置资源。必须坚持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探索长期机制,通过优化流程和创新产品来改善对私营企业的服务。
标题:缓解融资难 民企再迎“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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