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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陪同刑事案件受领人——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解读《国家刑事法律援助服务标准》

新华社记者王茜

最近,司法部颁布了国家刑事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引入规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适用范围是什么?律师在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时应注意哪些要求?司法部负责人对此作了解释。

记者:引入规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各个环节,努力为受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但总的来说,法律援助服务的标准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只有浙江、上海和山东制定了法律援助服务的地方标准,缺乏适用的国家行业服务标准。因此,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机制亟待完善。为此,司法部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公布了这一行业标准。

护航刑事案件受援人——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记者:该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规定适用于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对其他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

记者: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应该注意哪些要求?

首先,是一个全体会议。承办律师应及时与收件人会面,并确保在每个诉讼阶段至少与收件人会面一次。第二,有效防御。律师应当出席庭审,发表辩护意见,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第三,及时报告。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遇有可能导致法律援助终止的情况,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律师承办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报告,召集集体讨论,研究辩护意见,并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承办情况。第四,遵守规则和纪律。承办律师不得向收受人收取任何财物或者利用承办案件的便利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应当接受法律援助机构和受援人的监督。

护航刑事案件受援人——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记者:规范律师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标准。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哪些规定?

答:首先,全面了解情况。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应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或辩解,通过调查充分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从而为辩护提供依据。二是落实法律责任。对于检察机关决定有条件不起诉或者自行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承办律师应当向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家庭成员明确说明该决定的法律意义,并告知其法律义务和责任。第三是保障基本人权。在庭审过程中,如果语言表达明显不适合本案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展程度或心理状态,或者存在诱导、申斥、讽刺或威胁等情形,承办律师应当及时请求审判长予以制止。第四是保护个人隐私。承办律师发现有关办案人员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非法披露姓名、住所、照片等可能推断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以及泄露或者传播案件卷宗材料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要求纠正。

护航刑事案件受援人——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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