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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广州出台了“抢人”的新政策。调整了社会保障要求,取消了对拥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海外学生参加社会保障的年限限制。在广州目前引进的单位只需要有一个参保记录,不需要连续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大学生可以连续六个月享受社会保障。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广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显示,新政加大了高学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
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制。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硕士学位(含博士学位)人才年龄由40岁放宽至45岁;拥有硕士学位(含硕士学位)的人才年龄将从40岁放宽到45岁;拥有博士学位(含博士学位)的人才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合格人员的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由45岁放宽到50岁。
附件:
《广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全文)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的意见》(穗府〔2018〕1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管理条例〉的规定》(穗府规〔2018〕20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释如下:
一、文件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审查、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附则。附件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家庭引进在职人才指南、申请引进在职人才流程图、城市人力和社会部门引进人才外部服务窗口联系信息。
《实施细则》正文第一章规定了文件制定的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第二章“招投标”,阐述《广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应用,明确入户的具体适用条件;第三章为审核,明确了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的审核流程,包括受理窗口、审核时限、公示公告和入户信息卡的收集;第四章为监督检查,明确了人才入户的监督检查机制以及虚假承诺、数据欺诈、隐瞒和欺骗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第五章为补充规定,补充了引进人才入户的其他问题,明确了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实施细则》附件一《在职人才入户指南》,主要是对人才入户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程序性补充;附件2“引进在职人才申请流程图”主要以图表的形式阐明申请流程;附件3“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引进人才外事服务窗口联系方式”主要规定了市、区引进人才窗口的地址、联系方式和办公时间。
二、文件的主要创新亮点
一是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制。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硕士学位(含博士学位)人才年龄由40岁放宽至45岁;拥有硕士学位(含硕士学位)的人才年龄将从40岁放宽到45岁;拥有博士学位(含博士学位)的人才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合格人员的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由45岁放宽到50岁。新政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降低准入门槛,而是着力调整准入条件,将其定位为“准确吸引人才”,体现了广州坚持开放理念、改善吸引人才环境的决心。
第二,将行业领导者纳入家庭人才引进范围。结合我市工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新政首次将行业领军人才明确纳入人才入户范围。将公认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优秀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纳入广州引进人才范围,协调产业发展与人口发展的关系,突出“高精度、低缺失”和产业需求导向,打造有针对性、高精度的人才引进新机制,为广州经济的优质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三,通过市场导向的评价,确立了引进创新创业型人才的途径。新政第一次明确指出,我们可以通过薪酬、投资和社会贡献等市场化手段来评估和引进创新创业型人才。每年都会给出一定数量的户籍指标来解决户籍问题。通过改革和完善人才评价和引进机制,构建包括薪酬、投融资、纳税在内的多维度、多元化的人才引进生态系统。
四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引进人才申报渠道。新政对引进人才的申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合格的引进人才不仅可以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也可以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引进人才入户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增加了用人单位申报、个人直接申报等入户申报渠道,这是落实中央审批服务便民的具体举措,对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进一步下放权力,首次明确了通过信息化减少证件、方便群众的要求。《实施细则》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以外的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审核权下放至各区,同时明确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申报流程,以达到减少证书、方便群众的目的。新政实施后,人才引进申报将开通手机客户端申报,实现信息和数据的同步共享,跨部门共享相关查询结果信息。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的所有考试权限将下放到各区,进一步提高考试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六,实现大学毕业生“一步到位”。新政策首次将大学毕业生的接收和户籍分离,简化了大学毕业生的户籍登记流程,明确了来广州就业或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应先到社会和社会部门进行接收,然后到公安部门进行户籍登记,而不是直接到公安部门进行户籍登记,从而实现大学毕业生的户籍一步到位。同时,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期限的最新政策要求进行了调整。
三.与规则相关的政策问答
(1)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我市认定或认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范围已经扩大,入户年龄限制已经取消。根据《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30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我市认定或认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取消了入户年龄限制和参加社会保障年限限制。
(二)学历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准入条件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首先,具有学历和职称的人才进入家庭的年龄已经放宽。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制。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拥有硕士学位(含硕士学位)的人才年龄将从40岁放宽到45岁;拥有博士学位(含博士学位)的人才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合格人员的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户籍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第二,取消了对硕士、博士、高级职称毕业生和留学生就业期间参加社会保障年限的限制。上述人员可以进入我市有保险记录的家庭。
(3)技能型人才的进入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与原政策相比,目前技术人员的年龄条件没有变化,主要是职业工作目录的适用范围和认证后的工作年限。新政规定,所有通过技能(国家职业资格)条件的持证申请人,包括持有一级、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持有的所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符合我市引进技能型人才职业目录的范围,且必须在相应岗位工作半年以上才能获得证书(其中高级技师6个月,技师1年,高级技师2年)。技能型人才进入家庭的一些条件也做了相应调整。一方面,去年以来,国家清理了职业资格,实行了目录管理。另一方面,引进技能型人才应与我市重点行业相结合,同时应强调技能型人才的实用性,以有效激发技能型人才的“匠精神”。
(4)留学生入户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对于来广州就业创业的留学生,他们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已经从原来的6个月政策调整为就业期间出国留学。他们只需要在本市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留学生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仍为6个月。
(五)申请人是否可以直接申报户籍?
新政策大大改革了引进人才的申报方式。合格的引进人才不仅可以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也可以由个人直接申报。
(六)人才入户是否可以在各区直接办理?
答:新政策明确规定,除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外,其他用人单位应根据注册地址直接向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七)行业领军人才能否根据引进人才申报到户?
答:新政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将广州公认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优秀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纳入我市引进人才范围。
(八)如何处理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提供的虚假材料或存在的隐瞒和欺骗行为?
答: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调查,有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案件。申请不予受理,并将通知审计部门取消其5年申请资格并予以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已通过分户审核的,由分户审核部门取消审核结果和分户卡;已经回国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退回原籍。出现上述情况时,申请人信息应同时录入本市引进人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标题:广州出台“抢人”政策:本科连续半年社保可以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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