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32字,读完约4分钟
2019年4月17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共同评估报告》。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反洗钱和反资助恐怖主义政府间组织(以下简称反洗钱组织),也是全球反洗钱标准制定机构。2007年,中国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2012年,金融行动任务组修订并发布了一项新的国际标准,即《打击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扩散融资国际标准:金融行动任务组的建议》。在此基础上,从2014年至2022年对所有成员进行了评估,旨在全面检查成员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2018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委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领导一个国际评估小组对中国进行为期一年的相互评估。评估小组访问了中国北京、上海和深圳,并采访了来自100多个单位的900多名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与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一起,为此做了精心准备,并与评估小组合作,成功完成了相互评估。2019年2月,第30届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互评估报告》。
《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报告》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反洗钱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认为中国反洗钱体系有着良好的基础。报告称,中国建立了多层次的国家反洗钱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并实施了国家反洗钱战略政策。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有效运行。金融业反洗钱监管取得积极进展,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反洗钱义务有了充分认识。执法部门可以广泛获取金融情报,在打击腐败、非法集资和贩毒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犯罪所得的追缴和没收达到了较高水平。中国高度重视反恐融资,对恐怖融资案件进行了有效的调查、起诉和判决。国际合作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律框架,启动了“天网行动”和“追捕”,从海外追回了大量犯罪资产。
同时,报告指出,中国反洗钱工作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例如,与中国金融业的资产规模相比,反洗钱的处罚有待提高;特定非金融行业缺乏反洗钱监管,特定非金融机构普遍缺乏洗钱风险意识和反洗钱义务;法人和法律安排的受益所有权信息透明度不足;执法部门在调查和处理案件、利用金融情报和开展国际合作时,注重上游犯罪,而相对忽视洗钱犯罪;中国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定向金融制裁决议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包括义务主体、资产范围和义务内容的不完全性,以及决议在中国转发机制的滞后性。
该报告建议中国应扩大国家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评估的信息来源;完善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律制度,加强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合规和风险管理水平。完善金融情报中心的工作流程,加大对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打击力度;考虑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受益所有权信息登记系统,以提高法人和法律安排的透明度;我们将加强司法协助和其他国际合作的及时性,完善执行联合国定向金融制裁的法律规定,提高国内决议转发机制的效率。
总体而言,评估报告代表了国际组织对中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总体评价,对中国国家风险评估和政策协调、特定非金融行业监管、执法和国际合作的评价具有针对性。提出的建议对提高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具有借鉴意义。然而,由于中外法律制度和文化的差异,以及评估程序和时间的限制,报告的某些内容难免有所偏颇。下一步,中国相关部门将以此互评为契机,结合国情,吸收报告中的合理建议,继续推动中国反洗钱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为防控重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做出贡献。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标题: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公布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
地址:http://www.71vw.com/zlxw/9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