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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自行车产业再次面临变革。近日,广州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宣布,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三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商,未来三年,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经营额度将达到40万辆。这是广州自2017年8月发布共享自行车“投资限制令”以来首次“放松”。专家表示,合理有效的共享自行车动态监管机制不仅有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也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2017年年中以来,上海、杭州、福州、广州、南京等城市相继发布禁止令,暂停推出新的共享自行车。“引入‘有限投资令’对于控制共享自行车的总数是必要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如忠认为,至少在遏制无序和超交方面,“投资限制令”不仅解决了大量共用自行车非法占用公共空房和道路资源的问题,也促使企业寻求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的发展模式。
然而,随着近年来共享自行车市场结构的巨大变化,市场上大量共享自行车无法有效运营和维护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由于大量企业被市场淘汰,状况良好的共享自行车越来越少;同时,在“投资限制令”下,有运营能力的企业无法投放新车,出现了“无人乘车,无人乘车”的新局面。
因此,主管部门开始重新审查“投资限制令”。除了广州宣布通过招标“接受新产品”之外,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其他城市也以各种方式逐步解除了禁令。例如,去年10月底,郑州市明确了共享自行车企业的所有规范性要求,以及服务质量信誉的考核等级和指标,并公布了相关考核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品牌,如哈罗自行车已被列入评估名单。
与此同时,南京、厦门、银川等地也推出并实施了一系列评价体系,对本地区运营中的共享自行车品牌进行评价,严格遵守“能者优于平庸者”的原则。
交通运输部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研究中心战略规划司副司长尹志芳认为,从禁止下水到考核,反映出政府对共享自行车的监管态度正在逐步放开,“共享自行车正从单纯的政府管理走向政府与企业的联合和多元化管理。”
国家发改委综合交通研究所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程世东表示,政府应该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接受和学习企业的运营优势。例如,政府应该对共享自行车的合理总量、市场景气指数等信息给予科学、公开的判断依据和结果,以便企业据此指导经营。同时,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与政府共享领先技术和运营模式成果,为政府监管和引导提供更高效的手段和方法。
专家建议,提高自行车周转率,合理规划配送区域,是自行车运营商不断探索和升级的共同方向。对于拥有道路、财政补贴等公共资源配置权的政府,应适当下放权力,为企业运营提供一定支持,鼓励和推动企业提升用户体验,让用户真正成为共享自行车动态管理的受益者。(经济日报记者王雨辰)
标题:广州“限投令”首度松绑 共享单车有望“吐故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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