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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依法享有的温德拉(天津)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及相应担保权等全部权益转让给受让方。标的债权如下:
文德拉(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本金余额为2400万美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利息、罚息、复利等的金额以法院判决文件中确定的金额为准)。担保方式为房地产抵押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余佐生和文达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带债务人);抵押物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崔家庄工业区科技大道南2号。债务人位于天津。
现在转让方应当依法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共同债务人、保证人和其他权利人。债务人、共同债务人、保证人和其他义务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履行还款义务,并对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宣布。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19年6月28日
标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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