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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恩施市房地产协会发布公告,列举了部分地方房地产开盘价低于纪录价格、倒卖等十种降价行为,并要求指导和纠正。因此,这份所谓“红头文件”也被称为楼市的“止损单”。对此,当地住房和建筑部门最近表示,“该通知是由一个非政府组织发布的,不具有强制效力。”可以说,无论这种房价禁止令有没有效果,无论是由民间组织还是地方政府发布,都是一件相当可笑的事情。因为一个非政府组织发布了停止房价下跌的命令,所以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有责任如此公然地操纵市场。无论如何,恩施市住房和建设部门负有不可否认的责任。
首先,该文件的出版单位恩施房地产协会介绍说,他们的调查发现,一些房地产的销售价格低于创纪录的价格,资金是从即将售罄的房地产低价销售中提取的,低价竞标只是为了引起公众的注意。因此,发布行业自律文件。湖北省恩施市房地产协会会长周认为,这些现象是不正常的。如果少数企业的这种行为不及时纠正,就会像传染病一样,导致恶性竞争,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周说,协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提出了一些自律要求,这与垄断市场无关。
这是房地产协会官员的声明。至于这些言论,既然地产建设商会是一个非政府机构,对地产企业提出自律要求当然没有错,但自律要求是否一定要落实呢?房地产开发商可能只是决定自己的经营条件,而房地产协会根本没有权力阻止房地产开发商降价和不降价出售。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一些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在正常范围内向购房者做出了利润让步。这是市场行为,行政部门肯定不会干预,但如果是违法的,他们会严厉打击。湖北省恩施市住房建设局房管局局长郑建辉认为,如果在我们后来的调查中发现,这是打着赚钱的旗号,或者是低于成本,影响质量和购房者的利益,这肯定会是一个关键的打击。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未经业主和相关方同意,改变计划用途和其他非法问题,我们一定要重点打击。这种说法与房地产协会官员的说法有些不同,并不能完全保护一方。
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关心的不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市场行为。房地产开发商盈利是正常的。然而,房地产开发商的住房建设质量与质量关系不大。试想,2017年下半年,恩施房价开始明显上涨,从每平方米4400元左右上涨到2018年的每平方米6000元左右,涨幅超过37%。2019年5月,恩施市商品房平均售价降至6305.44元/平方米,同比下降3.7%。随着这种下降,制止房价下降的命令将关系到住房建设的质量。可以说这与此无关。官员们还用整顿市场和确保住房质量的名义来防止房价下跌。
标题:恩施房价止跌令伤害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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