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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与张硕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将通过淘宝拍卖平台竞价,将主债权及中国延兴公司与担保人中国北方光电产业公司享有的担保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合法转让给张硕。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发布特别公告,通知借款人中国燕兴公司和担保人中国北方光电工业公司。截至2019年4月21日,中国燕兴公司仍欠我行贷款本金9,999,999.00元,利息32,739,981.80元,欠款总额为42,739,980.80元;诉讼费112,290.0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60,890.00元,财产保全费51,400.00元)。
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张硕在此宣布,中国燕兴公司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硕履行主债权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宣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张硕(身份证号码:130534198810098326)
2019年6月10日
标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与张硕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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