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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兴才编辑祝建华
在业绩发生变化且年度报告有保留意见发布后,伊尹股票再次爆发,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大股东占用资本问题被出具负面意见。
6日,伊尹股份有限公司就董事会负面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发布了专项说明。根据公告,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
具体而言,负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以下五大问题:一是2018年8月和9月,子公司宁波伊尹房地产通过宁波卓悦神龙实业科技有限公司以房地产转让款的形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支付了13.72亿元,且该款项已预付。二、2018年5月和7月,宁波伊尹房地产通过宁波英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房地产转让款的形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支付了5.87亿元,并记录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为2935万元)。截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上述两笔基金尚未返还。第三,子公司伊尹新城房地产于2018年9月出售了2.88亿元的房地产,基金已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四、根据已签署的《房地产转让意向协议》,宁波伊尹房地产于2018年8月向关联方宁波港通凯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房地产转让款1.45亿元,该协议于2018年10月8日终止,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收回资金。五、宁波伊尹房地产于2018年6月通过宁波奉化新世纪溪口酒店有限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支付8亿元,并于2018年8月收回。
根据审计报告,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能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监督无效,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对此,伊尹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意见。公司将积极整改上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披露三项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大会议的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督促上市公司规范经营。二是强化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审计职能,完善实时内部监督流程,防范内部控制实施风险;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关联方以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三是加强学习,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操作水平。
此外,本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一项是对本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认真听取田健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的基础上,公司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经核实,报告期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22.48亿元,公司计提坏账准备4418.2万元。这些事项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本交易及对外担保的通知》。未召开董事会,公司未能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关联方资金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正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处置可变现资产,加快资金回笼,争取上述资金早日回笼。此外,经核实,报告期内,公司未履行对外担保的内部审批和决策程序。
标题:大股东占资 银亿股份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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