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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2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消息,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坚持纪律,确保节日期间整洁。最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清明节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持变风俗、勤俭节约、保护环境、实现文明与文明
通知强调,严禁利用公共汽车、公款和公共财产进行私人清扫、步行、探亲访友和宴请。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清扫或其他活动。严禁要求基层单位安排旅游景点、采摘园、农舍、畜牧等场所游玩和安排用餐。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扫黄的党员干部和政府官员。严禁用扫的名义谈论排场、奢侈和大锻炼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职责,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要真正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两责”的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深入整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早部署、早安排。 落实各级责任,确保本部门、本单位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同时,要密切关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问题,通过暗访、大数据筛选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于那些违反反风纪律的人,一起找到他们,一起调查他们,一起举报他们,并追究他们的责任。
标题:内蒙古:严查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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