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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胡平

全国政协委员、雪松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进呼吁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解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张进表示,供应链金融可以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设计金融产品,将周转速度快、流动性强的流动资产(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作为第一还款保证,释放供应链沿线核心企业的信用,帮助供应链中缺乏房地产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依靠流动资产融资。

全国政协委员张劲: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 破解民企和小微企业融资难

为此,张进建议国家应采取更多措施,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首先,发展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供应链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对开展供应链金融的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物流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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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鼓励商业银行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合作。建议制定支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供应链金融特许经营等专门分支机构,并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合作,以便更深入地了解供应链中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更有效地把握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不断拓展金融支持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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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立供应链金融投资基金。增加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的投资,增强其资本实力,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基础。

四是建立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各方信息共享。支持所有参与者通过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国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信用信息系统等国家基础设施平台连接。

第五,成立供应链金融行业协会,制定规范和标准。明确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发布行业自律指引,形成统一的行业惯例,制定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仓储物流管理系统、交易文件流通系统等行业标准,打破不同供应链金融平台之间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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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供应链金融提供法律保障。供应链金融业务往往涉及多个主体的重大利益,包括质押所有权的原始分配和质押所有权流动带来的再分配,容易引发所有权纠纷。与国外相比,我国《担保法》和《合同法》对供应链金融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抵押、担保物权等法律概念的界定和纠纷处理仍不明确。因此,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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